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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黄城区初中小学要招生范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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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教基〔〕*号

内*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

意见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根据《安阳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安教基一〔〕号)《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安教基一〔〕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划分招生范围,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努力满足人民对更好教育的期盼,让每个适龄儿童少年能够顺利入学,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各招生学校要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障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小学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准接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二)坚持公开便民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阳光招生。各招生学校要提前摸清底数,根据生源变化情况,科学制定年本学校辖区内的招生工作方案,根据划定的招生范围,按照规定时间,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细致落实招生各环节工作。县教体局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等向社会公布。各招生学校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特别是城区初中、小学要在学校大门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三)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

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起始年级无大班额;对于存在超大班额的学校,严格控制择校。确保年秋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有更大下降。

(四)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

公办小学、初中要严格按照省、市规定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民办学校的收费必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收费项目以外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五)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就近办理入学手续,享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对于辖区内适龄儿童较多的城区招生学校,县教体局将按照招生班额限制性规定,对城区有房产、户口不在辖区的家庭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着就近入学原则,统一调配。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的关爱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关爱到人,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招生办法

(一)乡(镇)学校招生

乡镇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招生方案,明确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报名时间、报名流程等,按照乡镇中心校划分的区域招收新生。

1.小学招生

年满6周岁有户籍的儿童、其它符合*策要求的儿童,持户口本或相关材料到区域内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72项信息)和《小学入学审批表》(附件1),及时办理新生学籍注册、学前调档和转接。

2.初中招生

实行免试入学,招收本辖区内有小学六年级学籍、有户籍和其它符合*策要求的学生,填写《初中入学审批表》(附件2),及时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内使用自主招生功能录取辖区内全部六年级学生(含民办学校),调取新生档案,做好学籍接续工作。

各招生学校于8月16日前,以乡镇中心校为单位将中小学入学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文档(签字,加盖公章)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备案。

(二)城区学校招生

1.报名条件

小学招生:局属各小学招收范围内年满6周岁、有户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城区各初中学校招收范围内有六年级学籍、有户籍的学生。

2.招生范围

城区初中、小学要按照以下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1)县实验中学招收东西大街(东至东环路、西至帝喾大道,下同)以北、夏荫路(纬六路)以南、颛顼大道以东、硝河大道以西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北关社区、北街社区、西后街社区、北杨庄社区、西关北社区固定居住的原农业户口家庭子女。

(2)县实验中学向阳路分校招收硝河大道以东、人民路以南、东环路以西、东西大街以北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辖区内和县实验中学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县实验中学长庆路分校招收帝喾大道以东、纬一路以南、颛顼大道以西、东西大街以北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产业集聚区北区外地户籍高层管理人员随迁子女。

(4)城关镇一中招收颛顼大道以东、东西大街以南、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辖区内固定居住的原农业户口家庭子女;所辖学区的六年级学生。

(5)城关镇三中招收东西大街以南、颛顼大道以西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所辖学区的六年级学生;辖区内和城关镇一中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产业集聚区南区外地户籍高层管理人员随迁子女。

(6)县实验小学招收枣乡大道以东、向阳路以南、繁阳大道以西、朝阳路以北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枣乡大道以西西后街、西街固定居住的原农业户口家庭子女。

(7)县二实小招收颛顼大道以东、向阳路以南、枣乡大道以西、振兴路以北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帝喾大道以东、向阳路以南、颛顼大道以西、西大街以北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西关南社区、西关北社区固定居住的原农业户口家庭子女。

(8)县三实小招收枣乡大道以东、繁阳一路以南、硝河大道以西、向阳路以北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北街、北关社区固定居住的原农业户口家庭子女。

(9)县四实小招收*池南路(南至南环路,下同)以东、振兴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枣乡大道以东、朝阳路以南、繁阳大道以西、振兴路以北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支庄村、西长固村固定居住的原农业户口家庭子女;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0)县六实小招收帝喾大道以东、西大街以南、颛顼大道以西、南环路以北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颛顼大道以东、振兴路以南、*池南路以西、南环路以北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关庄社区、胡庄村固定居住的原农业户口家庭子女;辖区内、县二实小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产业集聚区南区外地户籍高层管理人员随迁子女。

(11)县七实小招收帝喾大道以东、人民路以南、枣乡大道以西、向阳路以北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马也羊、张也羊、吴也羊、翟也羊固定居住的原农业户口家庭子女原则上到张龙乡六小(马也羊)、张龙乡一小(大张龙)就读,也可在县七实小就读。

(12)县八实小招收繁阳大道以东、东西大街以南、东环路以西、振兴路以北(赵庄社区、宛庄社区除外)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含东风社区固定居住的原农业户口家庭子女);繁阳大道以东、向阳路以南、硝河大道以西、东西大街以北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辖区内和县实验小学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3)县向阳路小学招收硝河大道以东、人民路以南、东环路以西、东西大街以北(宛庄社区除外)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辖区内和县三实小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4)县繁阳小学招收长庆路以东、夏荫路(纬六路)以南、枣乡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北固定居住、有常住户口的家庭子女;辖区内、县七实小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产业集聚区北区外地户籍高层管理人员随迁子女。

3.招生计划

县实验中学招收18个班,县实验中学向阳路分校招收4个班,县实验中学长庆路分校招收4个班,城关镇一中招收16个班,城关镇三中招收12个班,县实验小学招收6个班,县二实小招收6个班,县三实小招收6个班,县四实小招收8个班,县六实小招收6个班,县七实小招收8个班,县八实小招收6个班,县向阳小学招收4个班,县繁阳小学招收4个班。

4.报名方式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入户调查-县级联合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报名时间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1日-8月15日,现场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17日-8月19日。

6.报名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凡具有城区学校报名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于8月11日-8月15日,由学生和家长在“内*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第二步:网上审核。8月16日前,各招生学校根据网上填报信息初步审核报名资格。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第三步:现场资格初审。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学生家长分批次持有关证件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第一批(按户口):户籍在辖区内且长期固定居住的家庭子女,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17日。第二批(按房产):户籍不在辖区内但长期固定居住的家庭子女,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18日。第三批(按进城务工随迁、经商):年6月1日前至今在县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经商人员子女),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19日。各招生学校严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入户调查,认真填写《内*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资格入户调查表》(附件3)。结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入户调查情况,确定初审意见,并于8月21日前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标明初审意见。

现场资格初审审验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户口在辖区内且长期固定居住的家庭子女。须交验:户口本(父母一方在户口本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宅基证(房产证、有效购房合同及契税证明、近3个月水电票据)。

(2)户口不在辖区内但长期固定居住的家庭子女。须交验:户口本(父母一方在户口本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宅基证(房产证、有效购房合同及契税证明、近3个月水电票据)。

(3)县城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商子女)。须交验:户口本(父母一方在户口本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及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办理的务工备案手续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证件),父母一方的租房合同(租赁3个月以上)。属于外县户籍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暂住证)。

第四步:县级联合审核。8月24日前,从报名系统导出招生学校审核通过的信息。由县教体局联合公安、住建、不动产登记、人社、工商质监等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查。经联合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反馈给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报到。

7.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探索实施多种模式办学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升新建学校教育质量,城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集团办学、联合办学等模式,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落实国家、省、市消除大班额*策,县实验中学、县实验中学向阳路分校和县实验中学长庆路分校3所学校,今年所招生新生统一在向阳中学就读,由县实验中学统一管理,统一安排教师,统一教学进度,统一考查评价。县三实小管带县向阳小学,县七实小管带县繁阳小学,以强带新,共同发展。县二实小与县六实小实行联合办学,密切校际合作,兼容并蓄,竞相发展。

(三)学籍注册

9月1日-9月20日,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办理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录取学籍接续工作,不得延误。

四、民办学校招生

根据教*法函(〔〕15号)规定:公办、民办学校均不能采取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鼓励和引导民办学校在本行*区域范围内进行招生,规范招生行为。

各民办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科学核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并向县教体局教育股备案,不准提前招生。自年开始,起始年级严禁产生大班额,非起始年级严禁出现超大班额。

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范围及收费标准,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各民办学校小学、初中入学审批表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审批,经审批后,才能注册学籍和学籍接续。招生录取时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对于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经济负担、扰乱正常的招生秩序的民办学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招生工作责任制

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学校。各招生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县教体局要向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签订招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各招生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策,恪尽职守,协调配合,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坚持“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新生报名资格,同时,县教体局与县公安、住建、不动产登记、人社、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审查报名资格,严查报名资格造假。凡报名资格造假的,取消在城区学校报名入学资格,学生一律回原籍学校就读。对于在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1.义务教育阶段的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

2.要积极动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具备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只要能够坚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符合录取条件的,所有学校要一视同仁地予以录取,确保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已注册小学学籍和不足龄的学生。

4.严格执行省、市择校生比例逐年下降相关规定,并作为城区学校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5.严格学籍管理,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义务教育学校务必在规定时间节点,将小学、初中入学审批表报县教体局审批,经审批后,学校再进行学籍注册(小学)或学籍接续(初中),确保人籍一致。对于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注册学籍和学籍接续的进行责任追究。对于有六年级和九年级毕业生的学校,9月21日,在学籍系统中显示还处于毕业状态的毕业生,要在9月21日下午5点前,以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为单位向教育股报毕业去向(附件4)。

(三)广泛宣传,强化督导

全县各招生学校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策,达到家喻户晓,方便学生家长顺利报名,并就群众关心的*策疑点、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引导。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防止辍学。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公布咨询(服务)电话或设立专门服务大厅(窗口),接受群众对招生工作的来电来访咨询,热情为群众服务,主动答疑解惑,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县教体局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举报,。

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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